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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在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。
“沈小姐,您懷疑文章不是顧衍之自己寫的?”
“一個緩刑犯,退賠了七億,剛換來從輕處理。”
“他為什麼要在這個節骨眼上,自己把自己送進去?”
“除非,有人拿刀架在他脖子上。”
“而那把刀,跟空殼公司背後那隻手,是同一把。”
三天後,編輯記錄出來了。
文章初稿的創建時間,在顧衍之退賠協議簽署前一天。
賬號登錄地,不是顧衍之的住址。
是城東一處老小區。
而那篇長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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