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4.
當天,趙芷帶隊去我家,搜出了我媽藏得很深的草烏。
而我絲毫沒有慌亂。
因為我知道,僅憑這些中藥材,他們無法給我媽定罪。
我媽的確從鄰村的三戶人家中購買過草烏,但是每一筆的交易,數量,都有明確的記錄。
而家裏的那些草烏,和我媽購買的草烏數量一模一樣,一克也沒有少。
想製造烏頭堿,必須消耗掉大量的藥材。
這意味著,我媽收購來的草烏,根本沒有用過。
兩天後。
因為沒有新的證據,我媽被釋放。
趙芷親自開車送我們回去。
路上,趙芷平靜的臉上看不出情緒,聲音嚴肅:“我知道周誌強該死,你們害他是為了自保。”
“出於他的家暴情節,你們現在坦白承認,判得不會太重。”
“可是等我們掌握到切實的證據之後,判罰就不一樣了。”
我媽愣了愣,又捂著臉,“嗚嗚”地哭了起來:
“我咋會害他?不管咋說,他都是我男人啊。”
“趙警官,我真的沒下毒,我買那些東西是為了安慰滿星,給她一個盼頭。實際上我根本不敢,我真的不知道是誰害了他啊.......”
趙芷又看向我:
“是你教你媽這麼做的?”
“表現出一副斯德哥爾摩綜合征,對周誌強百依百順的樣子,使所有人都覺得她又蠢又可憐,不會是凶手。”
我愣了愣,忍不住輕笑一聲:
“如果我媽真的是裝的就好了。”
“趙警官,你查一查就會知道,過去我和我媽,不止一次差點被周誌強打死。”
“如果我媽真的能狠下心害他,周誌強能活到現在嗎?”
“我們完全可以找更隱蔽,更好的機會,而不是草草地毒死他把他扔在水塘邊,留下這麼多破綻!”
我絲毫不遮掩對周誌強的恨意和殺意。
我說的也全部都是事實。
如果我媽不那麼懦弱,能心狠一些,周誌強根本活不到現在。
他早已死不見屍,報案也隻能記錄一個失蹤。
回到家,我媽立刻擦幹眼淚。
一邊燒洗澡水,一邊做飯,一邊炒幹貨。
像是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。
和車上哭哭啼啼的她,判若兩人。
生活逐漸歸於平靜,安穩。
逐漸變得幸福。
三年後,周誌強帶給我們的陰影徹底消失。
我考上了大學,我媽在鎮子上開了一家炒貨鋪,這兩年賺了不少錢。
拿到大學通知書那一天。
我媽做了一大桌子菜,把二大伯一家人叫過來,簡單慶祝一下。
飯桌上,我媽提出把宅基地和炒貨鋪,都便宜賣給二大伯。
然後帶著錢,跟我去上學的城市,以後大概再也不回來了。
二大伯欣然答應。
幾天後,我和我媽收拾好東西,剛坐上二大伯的車。
一輛警車開到我們身邊急停。
趙芷從車上走下來:
“陳素芬,你涉嫌一樁凶殺案,請跟我回去配合調查!”
我攔在我媽身前,正要說話。
趙芷拿出一樣證物。
我渾身發冷,僵在原地。
在心裏藏了幾年的僥幸,一瞬間被徹底粉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