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天冷靜期屆滿後的第一天,陸川準時到了。
工作人員核對材料時,照例問了一句:“雙方沒有共同未成年子女,對吧?”
我握著筆,指尖停了一下。
陸川坐在旁邊,喉結明顯滾了滾:“沒有。”
他說完,低頭在確認表上簽了名字。
那兩個字很輕,卻像把我們五年來一直推遲的那個“以後”徹底劃掉。
離婚證拿到手時,正好是周三。
走出登記處,陸川看了眼時間:“四點半,我去接朵朵。”
我點頭:“去吧。”
他又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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