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親國書簽訂前,蕭承珩做了三件事。
第一件,是撤銷先帝賜我殉葬的詔書。
第二件,是恢複謝氏所有清白與名譽。
第三件,是將景安的去留權寫入兩國國書。
景安成年前,隨母生活。
成年後是否回大梁,是否認祖歸宗,皆由他自己決定。
沒有人再能拿血脈逼迫他。
啟程那日,宮門外站滿了人。
與三個月前不同,這一次沒有禁軍攔路。
蕭承珩也沒有抱著孩子追來。
他穿著帝王朝服,站在長階下。
我抱著景安走到鳳輦前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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