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
第二天,公司發布了內部核查說明。
說明沒有評價我的婚姻,也沒有迎合網絡情緒,隻列出三項事實:
我已在事發前提出刪除緊急聯係人信息;
園方急救和送醫過程沒有延誤;
網絡視頻存在關鍵時間信息缺失。
法務崗擬聘公示恢複,延長三天接受員工意見。
公示期滿,沒有人再提出有效異議。
我正式收到崗位聘任通知。
司法行政機關也通知我,補充材料已經收件。
工作人員再次強調,資格審核依據法定條件和核查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