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隱婚三年,婚禮被全家否決了五次。
第一次,弟弟要買保時捷。
第二次,法拉利。
第三次,邁凱倫。
第四次,阿斯頓馬丁。
第五次,改裝跑車。
每次我提辦酒席,弟弟就吵著要買車,爸媽和兩個哥哥輪流投反對票。
我丈夫顧禮勸我:“小耀還小,你做姐姐的再讓讓,下次我一定風光娶你。”
第六次,全家終於簽了字。
婚禮前三天,爺爺“病逝”了。
爸媽說紅白相衝,婚禮隻能再推遲。
我守了一夜靈,第二天去書房送單據,隔著門縫聽見大哥說:
“前五次拿買車擋回去,這次隻能讓爺爺假死。”
我低頭看手裏的單據。
那是一張八千萬的劃款單,收款方是澳城一家空殼公司。
顧問簽名欄裏,寫著顧禮初戀的名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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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次婚禮被否決那天,我在酒店大堂坐到淩晨兩點。
定金交了,請柬印了,蜜月機票也訂了。
林耀看中一輛改裝跑車,爸把我叫進書房:“家裏錢緊,婚禮再等等。”
“等多久?”
“等小耀提了車,手頭寬裕就給你辦。”
我沒吵。三年了,吵沒用。
我一張一張把請柬收進盒子,給酒店經理打電話:“婚禮延期。”
經理問什麼時候能定,我說:“等我湊齊全票通過吧。”
經理在那頭幹笑了一聲,大概以為我在開玩笑。
我沒解釋,掛了電話,把手機扣在桌上。
酒店大堂的香氛是白茶花味,我挑了兩個月才定下的味道,現在聞著隻剩諷刺。
婚宴廳門口還立著半成品的迎賓牌,上麵印著我和顧禮的名字,日期那一欄空著,等第六次簽字後再填。
我看了兩眼,讓經理先收起來。
回家路上我翻了翻手機相冊。
第一場婚禮的場地照片還在——草坪、白紗、香檳塔,我跑了七家酒店才選中的。
第二場換了室內宴會廳,因為林耀說草坪婚禮太土。
第三場我退到小型家宴,隻請至親,大哥說林耀看中的邁凱倫跟婚期撞了。
第四場我連婚慶公司都換了三家,二哥說林耀撞廢了跑車要換阿斯頓馬丁。
第五場我什麼都沒挑,隻說“你們定”,爺爺親自投了反對票,理由是林耀要買改裝跑車。
五次。
我相冊裏存了五套方案,一次比一次卑微。
顧禮每次都抱著我說“下次一定”,我就真的信了五次。
回家已經淩晨三點。
顧禮還沒睡,坐在沙發上等我。
見我進門,他起身接過包,倒了杯熱水:“又黃了?”
“嗯。”
他挨著我坐下,握住我的手:“小晚,別難過。明年開春我一定給你辦。”
“你每次都這麼說。”
“我知道你委屈。可小耀畢竟是你親弟弟,你總不能看他被人追債吧?”
“他的債又不是我欠的。”
顧禮笑了一下:“一家人嘛,分那麼清楚幹什麼。”
我沒再說話。
我低頭喝水,杯壁的溫度隔著掌心傳上來,暖得有點發虛。
顧禮伸手替我把額前的碎發別到耳後,動作很輕,像哄一個鬧脾氣的小孩。
我以前吃這套,現在隻覺得很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