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沒有立刻去質問周既明。
上一次,我就是太急著相信他的解釋,才把每個疑點都替他圓了過去。
我先給保險公司打電話,申請調取母親那份保單的理賠和支付記錄。客服核完身份後告訴我,六十萬元分三筆進入我的賬戶,其中兩筆轉入婚房首付款賬戶,另一筆後來轉進周既明公司的賬戶。
轉賬備注是“臨時周轉”。
我盯著那四個字看了很久。
母親留下的錢,最後成了周家嘴裏的公司備用金。
我把憑證下載到手機,又把原始郵件發到私人郵箱。做完這些,才拿起臥室抽屜裏的家庭賬本。
我從當年的郵件備份裏找出那筆轉賬對應的公司憑證。收款記錄上寫著“短期借款”,附件裏沒有借款協議,隻有周既明發給財務的一句“先放著,後麵再歸”。
我把這句話也保存下來。
它不能證明錢最終去了哪裏,卻能證明公司自己沒有把它當成家庭日常支出。
我又翻到保險金入賬那個月的家庭賬頁。房貸、裝修款和公司轉賬都擠在同一頁,旁邊是我自己的字:先留三個月的生活費。
那三個月,最後一分也沒留下。
賬本外皮磨得發白,前半部分記著每月的房貸、藥費和日常支出,後半部分夾著公司臨時借款的複印單。
我當年一直以為,隻要賬目清楚,夫妻之間就不必分得太細。
如今才知道,賬目清楚,至少能讓我知道自己是從哪一步開始被算進去的。
周既明回到房間,手裏拿著一份文件。
“上市前合規補材料,你簽一下。”
標題是《借款及房產用途確認》。
我翻到第二頁,婚房被列作公司融資的共同擔保物。最後一頁還有一句:雙方確認,過往公司資金往來均屬於家庭共同經營行為。
“這是銀行要的?”
“律師擬的。”他把筆放到我手邊,“流程而已,簽了就行。”
“三百萬元過橋融資,什麼時候申請的?”
他的眼神頓了一下。
“前幾天。公司賬上有現金流缺口,你也知道。”
“我不知道你準備拿婚房擔保。”
“我們是夫妻,房子有我的名字,也有你的名字。公司好了,房子不也跟著好嗎?”
他說得自然,仿佛共同登記就意味著我必須同意他拿房子冒險。
我把文件合上。
“我想先看完整的融資資料。”
“銀行已經預審通過,隻差最後一步。現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”
“既然隻是流程,給我看也不耽誤。”
周既明的臉色淡下來。
“旋月,你別因為林曼回來,就把公司和家裏的事都當成我的錯。”
他總能把一件具體的事,拐成我在無理取鬧。
我沒有接話,隻把副本收進抽屜。
他以為我會簽。
家庭群裏很快發來一張宴會流程表。
婆婆把林曼的名字排在“新合夥人致辭”一欄,又寫明由她接手家中支出、婆婆複診和公司備用金管理。我被安排在“協助交接”後麵。
周既明給我發消息:“明晚你配合一點,別讓林曼難做。等公司上市,房子還是我們的。”
我打字問他,願不願意把這句話寫進交接單。
他沒有回複。
下午,我約了公司的外聘會計,把近兩年的付款回單整理出來。
本來隻想核對那筆母親保險金,表格裏卻跳出一個陌生的收款賬戶。備注寫著“項目協調費”,收款人是林曼,時間在她回國前兩個月。
我把頁麵截圖保存,沒有轉發給任何人。
僅憑一行備注,證明不了什麼。
晚上,周既明來拿借款確認。
“文件呢?”
“我在核對。”
“還要核對什麼?你以前從來不這樣。”
“以前我簽得太快了。”
他盯著我,像是第一次發現我也會拒絕。
我把家庭賬本合上,夾在裏麵的舊銀行通知滑到桌麵上。
通知日期比他口中的“前幾天”還早三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