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樂教室落成後,我帶孩子們報名參加全國合唱比賽。
第一次出遠門,許多孩子連火車都沒坐過。
交通、住宿和設備都是聞氏公益項目承擔,但所有流程按合同走,沒有人要求孩子替企業宣傳。
比賽前一天,主辦方臨時通知我們的伴奏設備不符合規格。
我正聯係租賃公司,工作人員便送來一套新設備。
單據上寫著項目追加支出。
我不用問,也知道是誰安排的。
聞敘衡卻始終沒有出現。
直到正式比賽,我在最後一排看見他。
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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