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瞥見玻璃櫥窗裏映出的影子一個頭發隨便紮著,T恤配七分褲,一雙洞洞鞋。原來我是這樣的? 慢慢的往前走,落在後麵,不停地問自己:我不配嗎?又問一次沒有場合穿嗎?在問一次為什麼不買?
原來,家庭主婦的每一件衣服都是 明碼標價的,不是自己買的。
我停下腳步,轉身。走回到那個店鋪,導購小姐姐說:小姐姐你穿著很好看的。我抬手指著那條裙子 :剛才我試的那條裙子,給我拿一件,價格能優惠?她拿裙子的手頓了一下 :這是公司統一定價,沒有優惠的。
信用卡遞過去,嘀,交易成功。
這條裙子是我的。
導購遞過來袋子,有一點點心虛。不是心疼那488塊錢。
是感覺撿起了一塊自己。
這一次我沒有跟他爭吵,想要的東西,自己買。剪了價簽,洗洗晾了。
那個夏天穿上它,不過是一件衣服而已。沒約會,沒聚會, 沒有需要好看的場合,就是帶著小核桃去公園走走,去超市, 拿快遞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