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個月後,市中級人民法院。
法官莊嚴的聲音在法庭內回蕩。
“被告人簡聿之,犯職務侵占罪、挪用資金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七年,並沒收個人部分財產。”
簡聿之穿著橘黃色的囚服,站在被告席上。
短短三個月,他瘦得脫了相,頭發白了一大片。
眼神呆滯,早已經沒有了當初的意氣風發。
聽到判決結果的那一刻,他雙腿一軟,直接癱軟在椅子上。
寇玉萍沒有來旁聽。
她因為涉嫌虐待嬰兒未遂被拘留了十五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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