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4
開庭那天,馬嬌嬌帶了律師,同學,輔導員。
甚至還有幾個院裏看熱鬧的人。
我隻帶著我的購買證據和律師進了法院。
她走進法院時,一副懲戒小偷的審判者樣子。
她對著我說:
“江妍。”
“現在認錯還來得及。”
我沒理她。
一切都讓事實說話。
庭審開始後,馬嬌嬌方律師先站起來。
“我方當事人馬嬌嬌購買最新款手機、平板、電腦三件套。”
“設備寄往學校後丟失。”
“隨後在同寢室被告江妍處發現。”
“設備序列號完全一致,被告拒不返還。”
大屏幕上,一張張證據被放出來。
訂單。
付款。
開箱視頻。
劃痕照片。
包裝盒序列號。
還有群聊裏我說“東西是我買的,我不會給你”的截圖。
旁聽席有人小聲罵:
“真不要臉。”
“偷室友東西還敢上庭。”
馬嬌嬌律師看向我。
“被告,如果設備是你的,為什麼原告有真實開箱視頻?”
“為什麼原告能拍到劃痕?”
“為什麼三個設備序列號與你手中完全一致?”
我律師站起來。
“我方能證明江妍通過正規平台購買設備。”
“有付款,有發票,有物流。”
“但原告所謂失竊經過,需要進一步核實。”
馬嬌嬌冷笑。
“你們隻能證明她花過錢。”
“不能證明她買的不是我的東西。”
大屏幕上,我的交易詳情被放大。
訂單編號,支付時間,發貨倉庫,簽收站點,每一欄都清清楚楚。
我的律師把三台設備序列號、主板識別碼和售後查詢頁麵一起遞上去。
馬嬌嬌那邊也提交了開箱視頻:包裝盒側標、開箱照片原圖,還有品牌官網查詢截圖。
那一刻,法庭裏安靜得隻剩鍵盤敲擊聲。
設備序列號一樣。
主板識別碼一樣。
包裝盒側標上的出廠批次一樣。
甚至馬嬌嬌開箱視頻裏平板屏幕邊框上那枚極小的質檢貼編號,都和我電腦內置售後頁麵裏顯示的出廠質檢號完全一致。
這不是同款。
不是撞號。
不是我買到了一台“像他電腦”的機器。
而是兩邊證據都指向同一台電腦。
旁聽席裏有同學倒吸一口氣。
“真是同一台?”
“那到底誰在撒謊?”
“這還用問?”
馬嬌嬌轉頭看我,抬高聲音:
“江妍,偷了我的三件套,還說你買的?”
“你臉皮可真厚。”
“窮不是錯。”
“窮到偷東西還嘴硬,才惡心。”
我指尖發涼,卻強迫自己盯著屏幕。
我的訂單是真的。
她的設備信息也是真的。
如果這一套水果三件套真的隻走過一次交易,那我今天無論說什麼,都像狡辯。
我指尖發涼。
可我逼自己低頭翻訂單。
以前我隻看付款和物流。
那一刻,我把每一行字都往下翻。
商品參數下麵,有一行灰色小字。
很小。
幾乎被折疊說明蓋住。
“本套裝中的三款設備曾進入原廠檢測流程。”
下麵還有一串售後流轉編號。
我盯著那行字。
立刻把手機遞給律師。
“這裏。”
律師看完,眉頭動了一下。
他站起來申請補充說明。
馬嬌嬌不耐煩地罵了一句。
“又要開始編故事了?”
“偷東西偷出花了。”
“還原廠檢測,你咋不說它自己長腿跑你家?”
法官沒有笑。
他接過打印件,看了幾秒。
然後抬頭。
“本庭要求平台補交該套裝設備序列號後台流轉記錄。”
“包括原始購買發票、發貨記錄、簽收記錄、售後狀態。”
馬嬌嬌律師和我方律師將所有材料提交了上去。
最後,法官抬起頭看向我,
“這套設備確實不是你偷的,是你買的。”
隨後又轉向馬嬌嬌,
“這套設備也確實是你丟的那台,但不是她偷的。”
我和馬嬌嬌同時愣住,都有些茫然。
這是,什麼意思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