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走完程序,已經是一年多以後。
許姐的死亡、靜心院長期存在的非法拘禁和傷害行為、涉案人員的毀證行為,以及圍繞我的財產實施的違法犯罪,分別有了結論。
溫芝芝沒有因為懷孕,就從這些事裏被摘出去。
她參與安排對我的看管,以簽署財產文件作為放人的條件,又在得知調查開始後指使處理證據。相關責任,由法院依據查明的事實認定。
她後來生下了一個女兒。
孩子的事,由監護人和有關方麵依法安置。
我沒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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