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夜裏十一點,周敘恒推開客房門。
“收拾東西幹什麼?”
“我準備回自己的住處。”
“現在回去?”
他皺眉,
“你把這裏當酒店,想來就來,想走就走?”
“這裏有我的位置嗎?”
他沉默了兩秒。
“媽已經給你留房間了,今晚住下。”
婆婆聽見動靜走過來。
“房間都收拾好了,你還折騰什麼?”
我跟著她走到走廊盡頭。
門一開,紙箱和舊衣服堆滿了地麵。
衣櫃裏掛著沈若嬌的裙子。
梳妝台擺著她的香水和照片。
窗邊隻有一張折疊行軍床。
我抬手碰了碰床墊,鐵架立刻響了。
“這是給我的房間?”
婆婆撇嘴。
“本來就是儲物間,臨時騰出來給你睡一晚。”
周敘恒把鑰匙放到櫃上。
“你別挑了,能睡就行。”
“那沈若嬌的東西呢?”
“嬌嬌以前住這裏,放點東西怎麼了?”
婆婆理直氣壯,
“你又不常回來。”
我看著衣櫃裏的衣服。
“所以這個家從來沒打算讓我住。”
周敘恒聲音發沉。
“你能不能別把所有事都往壞處想?”
“我隻是在看眼前。”
我把門關上。
“你們繼續團圓,我不打擾。”
第二天一早,物業來登記常住人口。
工作人員翻開表格。
“周先生,還是登記四個人嗎?”
公公接過筆。
“四個人,敘恒、嬌嬌,還有我們老兩口。”
我站在玄關,手指慢慢收緊。
“周太太是我。”
工作人員愣住。
“那沈女士是?”
婆婆接得很快。
“她是家裏人,先按常住登記。”
我盯著她。
“我呢?”
她翻了翻資料。
“你偶爾來住,做訪客登記,通行碼給三天有效期。”
屏幕上跳出訪客姓名。
關係一欄寫著
“朋友。”
周敘恒在旁邊說:
“別為個稱呼計較。”
我抬頭看他。
“合法妻子是朋友?”
他抿唇,沒有回答。
物業又提醒。
“地下車庫已經錄入沈小姐的車牌,她的車可以直接進。”
我看向周敘恒。
“我的車呢?”
“你不是有自己的住處嗎?”
他避開我的視線,
“車位先給嬌嬌用。”
我想起婚前買下那個車位時,自己把全部款項一次轉清。
婆婆當時說,以後都是一家人。
那句話,我信了三年。
我把訪客二維碼和車位付款記錄都保存下來。
婆婆不耐煩。
“昭然,你到底要鬧到什麼時候?”
“不鬧。”
我關掉手機,
“我隻是把該拿的東西記下來。”
周敘恒攔在門口。
“你還想要什麼?”
“先把我的箱子找出來。”
我看著他,
“其他的,律師會告訴你。”
我打開備忘錄,把需要帶走的物品列成清單。
結婚證書、母親的玉鐲、個人證書,還有幾份舊合同。
周敘恒看見清單,伸手想拿。
“這些放家裏也一樣。”
“不一樣。”
我把手機收回口袋。
“放在這裏,我連訪客都不算。”
他咬了咬牙。
“你非要把話說得這麼難聽?”
“事實已經夠難聽了。”
我拉上行李袋的拉鏈。
這一次,我沒有留下任何需要回來取的東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