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月後,我收到勞動仲裁的通知。
律師說,謝氏願意協商支付賠償,撤回行業風險函,並公開更正對我能力的失實描述。
條件隻有一個。
“謝鈞淮希望跟你見一麵。”
我看著文件裏的數字。
“錢按法律和證據談。見麵不屬於和解條件。”
律師笑了:“我也是這麼回複的。”
與此同時,城市書房的內部審計報告公開。
它確認了我主持項目期間的工作記錄,也列出後續運營決策中的虧損原因。
網上有人開始刪帖,也有人來道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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