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訴開庭那天,溫可可沒有請律師。
她一個人坐在被告席上,頭發隨便紮著,和之前那個梨花帶雨的樣子判若兩人。
法官宣讀最終結果。
“被告溫可可,捏造事實誹謗他人,情節嚴重,構成誹謗罪。”
“判處公開道歉,賠償原告路欣然名譽損失費八萬元,承擔全部訴訟費用。”
溫可可低著頭,沒說話。
“另外,被告溫可可偽造精神診療記錄,本庭將通報相關醫療機構備案。”
法官繼續念。
“參與作偽證的兩名同學,分別處以罰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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