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月後,這起轟動全城的案件迎來了最終審判。
我提起的名譽權侵權及財產損害賠償案,在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。
法庭上,麵對堆積如山的鐵證,陳浩父子再也無力狡辯。
審判長敲響了法槌。
數罪並罰。
法院出具了權威的建築損壞鑒定報告,確認鴿糞酸蝕和暴力破壞的因果關係。
判令陳浩父子限期十日內,賠償我玻璃花房修繕費、塗層施工費、精神損害撫慰金等,共計20萬元。
同時,必須在國家級媒體上,連續七天刊登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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