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囑是爸爸去世前一年立的。
寫得很清楚。
那棟樓不是沈氏臨時借我使用,也不是家裏看我創業辛苦,隨手給的一點便利。
早在我二十二歲那年,它就被爸爸單獨裝進了家族信托。
唯一受益人,是我。
另外那百分之五股份,也不是因為當時沒找到沈棠,才暫時放在我名下。
遺囑原話隻有一句。
【贈予沈知意,與血緣、婚姻及繼承順位無關。】
我盯著那行字,看了很久。
原來連“這些本來就該屬於親生孩子”這句話,也是假的。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