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周後。
沈氏召開年度股東大會。
沈曼華正式宣布新的管理安排。
我進入集團董事會。
同時接手新零售事業群。
不是因為我是她女兒。
而是因為我做出來的項目,被沈氏以市場價格正式收購。
原本隻有二十七家客戶。
並入集團三個月後,可以直接覆蓋全國業務。
會議結束前。
沈曼華公布最後一項決定。
“關於沈氏未來繼承安排。”
“我已經完成家族信托修改。”
“林晚晴是沈氏集團唯一控製權繼承人。”
現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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