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婆的第二封信。
像一道驚雷。
在老屋的院子裏炸響。
我一字一句地念著信上的規則:
“老屋的產權歸晚晚。”
“但居住權,給願意對晚晚好的人。”
“誰能連續三十天給晚晚留飯。”
“誰才有資格在老屋住下去。”
“若無人留飯,老屋直接變賣,捐給慈善機構。”
信念完了。
院子裏一片死寂。
林晴癱坐在地上。
陳老板歎了一口氣。
對林晴說:
“這房子我不買了。”
“張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