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年後,我的案子撤銷了。
判決書下來那天,律師給我打電話。
“顧小姐。”
“清白還你了。”
我站在設計院門口。
手裏拿著新的入職通知。
六年前那家設計院已經搬走了。
可我重新考了證。
重新投簡曆。
這次,沒人替我拒絕。
院長把工牌遞給我。
“顧安安。”
“歡迎回來。”
我低頭看著那三個字。
很普通。
卻是我花了六年才拿回來的東西。
顧晚晚被判了刑。
陸沉因為偽造證據、包庇肇事者,也付出了代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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