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回到家,我把簽好的離婚協議放在書桌上。
顧蔣忻看清內容,臉色驟然沉下。
“你鬧了一整天,就是為了這個?”
“簽字吧。”
他翻到最後,看見財產分割條款,目光更冷,房子、車子、股份,我什麼都沒要。
他將協議撕成兩半。
“薑明月,你逼我娶你的時候,不是說死也要死在顧家嗎?現在又想用離婚逼我低頭?”
我的確說過。
婚禮那天,我替他戴上戒指,當著所有人的麵宣布:“這輩子除非我死,否則誰也別想把顧蔣忻從我手裏搶走。”
顧蔣忻記得。
我也記得。
所以我現在離開,不算食言。
“我沒有逼你。”
我摘下婚戒,放在桌上。
“你不簽也沒關係,我隻是通知你。”
他死死盯著那枚戒指:“又要離家出走?”
過去七年,我離家出走過十一次。
最短兩個小時,最長三天,每次我都會故意留下線索,等他來找。
有一次他遲遲沒來,我在酒店等到淩晨,最後自己打電話罵他。
顧蔣忻便認定,我永遠走不了。
他譏諷道:“這次準備躲幾天?”
我望著他,輕聲回答:“久一點。”
手機在這時響起。
姐姐突然腹痛,再次被送進醫院。
顧蔣忻拿起外套就走。
經過我身邊時,他腳步停了一瞬:“在家等我,離婚的事,等我回來再談。”
過去隻要他說會回來,我便真的會等。
等到飯菜涼透,等到天亮,等到他身上沾著姐姐病房裏的消毒水味。
這一次,我依舊點頭。
顧蔣忻似乎滿意了。
他甚至伸手碰了碰我的臉。
“別再鬧了。”那隻手很快收回。
我站在窗前,看著他的車消失在夜色中。
隨後拉出了早已收拾好的行李箱,顧蔣忻送我的珠寶、禮服和包,整整齊齊留在衣帽間,我隻帶走了畫筆、止痛藥,還有那封被我珍藏了七年的情書。
那封他寫給姐姐、卻被我用來逼他娶我的情書。
走出家門前,我將情書放在了婚戒旁。
顧蔣忻說過,我搶走了原本屬於姐姐的東西。
現在,我還給她。
淩晨五點,我登上了前往海城的列車。
顧蔣忻第一次打來電話時,列車剛剛啟動。
第二次,他發來消息:【鬧夠了就回來。】
第三次,他語氣已經有些不耐:【薑明月,我沒時間陪你玩失蹤。】
我看了很久,把手機關機。
窗外,熟悉的城市迅速後退。
我忽然想起二十二歲那年,我穿著婚紗抱住顧蔣忻,對他說:“我這輩子都不會放過你。”
那時的我多囂張,以為搶到手裏,就是一輩子。
現在我終於肯放過他了。
顧蔣忻應該高興才對。
海城的臨終療養院已經準備好房間。
醫生說,我運氣好的話還能活三個月。
運氣不好,或許連一個月都沒有。
顧蔣忻總說,我離開他活不過三天。
這一次,他其實沒有說錯,我確實活不了多久。
隻是死之前,我不想再等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