阮月舒用了整整一天,將拍賣合同看完。
她閱讀得還不算快,每遇到不懂的條款,就用筆圈起來詢問律師。
看到資金管理部分時,她停了下來。
合同規定,阮家買斷拍賣所支付的錢,不會進入學校的公共研究賬戶。
所有款項,都將由蘇雨薇成立的一家私人機構負責管理。
更奇怪的是,那家機構成立不到一個月。
負責人是蘇雨薇的表哥。
“這裏為什麼寫著設備采購,卻沒有設備型號?”
阮月舒指著一筆八百萬的預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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