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偵民警把那張蓋著深紅郵戳的掛號信回執推到我眼前時,我右腕的舊傷突然劇烈抽搐起來。
存根上的寄件日期,白紙黑字蓋著半年前的郵戳——11月14日。
那一天,是我前世被趙建德和蘇曉蕾推下實驗樓天台的前三天。
寄件人簽名欄裏的三個字筆鋒極重,在“鹿”字最後一筆折角處,有一道猙獰的折斷與下頓痕跡——那是因為前世在死前三天,我的右手腕在辦公室被趙建德踩斷了骨頭,握筆時指骨隻能死死頂著筆杆發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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