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顧舒窈,犯故意傷害罪、職務侵占罪、偽造證據罪,數罪並罰,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,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”
“蕭景策,犯故意傷害罪、協助偽造證據罪,判處有期徒刑十年。”
電話裏,宋允之的聲音平穩而清晰。
“另外,法院已經支持了我們的財產保全申請,追回了被顧舒窈轉移的一千五百萬現金及所有房產車輛。”
“至於裴璟......”宋允之頓了一下。
“說。”
“因為未滿十四周歲,不承擔刑事責任。但鑒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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