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明川當場撕掉了離婚協議。
“我不同意。”
“沒有我的簽字,你別想離婚。”
律師平靜地提醒他,協商不成,我可以依法提起訴訟,並不需要得到他的允許。
婆婆卻隻盯著財產清單。
看到房子完全歸我,她一把搶過文件。
“憑什麼沒有我兒子的份?”
“他在這裏住了三年,家裏的燈泡壞了都是他換的。”
“這房子至少得分他一半!”
律師告訴她,房子是我婚前全款購買,產權隻登記在我名下。
婚後三年沒有共同還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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