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新家住了一年。
我還是學不會複雜的事。
出門隻能走三條熟悉的路,買東西超過二十元就會算錯,晚上也必須開燈。
沈姨給我做了一本圖畫冊。
第一頁畫著家,第二頁畫著派出所,第三頁寫著她和周叔的電話。
她沒有說我是累贅,隻是一遍遍教我。
我打碎碗時會立刻跪下道歉。
周叔第一次看到,嚇得把手裏的掃帚扔了。
他蹲下來告訴我:“碗碎了就換新的,人不能跪。”
我用了很久才記住。
後來再打碎東西,我雖然還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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