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婚房簽約那天,我還是去了。
不是因為錢夠了。
是沈明說,我們需要當麵談一次。
售樓處窗外陽光很好。
桌上擺著合同。
沈明父母沒有來。
隻有我們兩個。
他先問:
“五萬還差多少?”
我把信用卡賬單放在桌上。
“全差。”
他看了一眼。
沒有發火。
“你媽會還嗎?”
我沉默兩秒。
“可能不會。”
“為什麼?”
這一次,我差點說出三套房。
可羞恥感又冒了上來。
我不想讓他知道,我十年都被親媽當成提款機。
更不想承認,他以前的擔心可能全是對的。
於是我還是說:
“家裏的錢一直比較複雜。”
沈明看了我很久。
“程安。”
“你又在替他們遮。”
我低下頭。
“我隻是不想把家醜全攤出來。”
“可我們要結婚。”
“你所謂的家醜,以後就是我們的生活。”
他說得很平靜。
平靜得讓我更難受。
我終於把物業單和產權查詢放到桌上。
他一頁頁看完。
沒有罵周玉芬。
也沒有罵程宇。
隻是問我:
“你什麼時候知道的?”
“兩天前。”
“為什麼現在才告訴我?”
我說不出話。
他閉上眼,很久才開口。
“我不是嫌你家窮。”
“也不是嫌你弟弟。”
“我怕的是,隻要他們開口,你第一反應永遠不是保護自己。”
我鼻子發酸。
“我會改。”
他說:
“你以前也說過。”
這句話比退婚更讓我難受。
最後,他把合同推回售樓顧問。
“房子不要了。”
我抬頭。
“沈明。”
他看著我。
“先別結婚了。”
“不是懲罰你。”
“是我已經不敢拿自己的未來賭你什麼時候醒。”
他走後,我一個人在售樓處坐了半小時。
沒有人羞辱我。
也沒有誰當眾看笑話。
可那一刻,我第一次真正覺得自己輸了。
不是輸掉一套房。
是我這些年替母親遮住的每一次謊,終於一起落到了自己的生活裏。
下午,我去了律師事務所。
律師正在準備第一輪訴前材料。
我問他:
“能不能先凍結程宇三套房?”
他搖頭。
“隻能按現有爭議申請有限保全。”
“資金來源還不足以覆蓋三套。”
我皺眉。
“錢明明對得上。”
“時間對得上,不代表產權當然歸你。”
“更何況對方拿得出贈與證據。”
我第一次發現,查到賬不等於贏。
律師最終隻對爭議最明確的一套公寓申請了部分保全。
另外兩套,暫時沒有動。
周玉芬那邊很快回應。
她沒有哭。
也沒有罵。
隻讓律師送來一句:
“安安自己給家裏的錢,現在後悔了,不能怪別人。”
我看著那行字。
心裏最後一點想私下解決的念頭徹底沒了。
我拿出手機,點開深圳獵頭半年前的聊天框。
沒有接受職位。
隻是回了一句:
“麵試機會還能保留嗎?”
對方幾乎秒回:
“可以。”
我盯著那兩個字,第一次沒有因為母親和弟弟立刻把窗口關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