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沒有把那份合同立刻交給周彤。
第二天一早,我去了銀行。
五千萬資金不是一次轉走的。
沈耀隻拿走了其中一千二百萬。
剩下的錢分成七筆,進入了三家和沈氏有關的谘詢公司。
這些公司最終又把錢轉回沈建宏控製的賬戶。
賭債隻是最容易讓我閉嘴的理由。
真正的問題,是上市前的資金騰挪。
我把流水交給以前合作過的律師。
律師看完,隻提醒我一件事。
“如果披露材料裏沒有這部分,問題比賭債大得多。”
與此同時,顧寧也有發現。
她查到二十二年前的繼承登記。
沈老太爺去世後,沈建宏向公證處提交過一份女兒死亡證明。
正是憑那份證明,他成為唯一的第二代繼承確認人。
“如果證明是假的呢?”
我問。
“當年的股權承繼程序可以被重新審查。”
顧寧回答。
“但別高興太早。”
“重新審查不等於財產自動歸我。”
這句話讓我意外。
原稿裏的顧寧,如果真想要沈家的錢,完全可以順著血緣去爭。
可她從頭到尾沒有提過家產。
“你不想拿回來?”
我問。
“拿什麼?”
她反問。
“拿一個把我扔掉的姓?”
“還是拿他們靠謊言滾大的公司?”
我沒有說話。
因為那家公司裏,也有我五年的心血。
下午,沈氏研發中心給我打來電話。
新藥項目因為我被停職,沈耀要求研發部立刻更換負責人。
他還準備把階段數據提前放進上市材料。
那批數據沒有完成盲法驗證。
一旦披露,整個項目都會被拖下水。
我第一次真正猶豫。
沈氏爛的是沈家。
可實驗室裏還有七十多個人。
他們跟著我熬了五年。
我不能為了報複,讓所有人的工作一起歸零。
顧寧看出了我的遲疑。
“舍不得?”
“是。”
我承認。
她眼裏又浮起那種冷意。
“所以你還是把那裏當家。”
“我把項目當責任。”
“不是把他們當家。”
我們第一次真正吵起來。
顧寧覺得我還在替沈家找理由。
我覺得她隻看見了沈家,沒看見公司裏那些無辜的人。
最後誰也沒說服誰。
傍晚,我做了一個決定。
我聯係研發團隊,要求所有人保存原始實驗記錄。
同時向董事會發出書麵風險提示。
我不帶走團隊。
也不撤掉公司現有許可。
我隻要求停止虛假披露。
如果沈建宏繼續推進,我會以研發負責人身份實名反對。
顧寧看完郵件,沉默很久。
“你不怕他們把你徹底踢出去?”
“怕。”
“那還做?”
我合上電腦。
“公司可以倒。”
“但不能倒在我們自己造的假數據上。”
她沒再諷刺。
夜裏十一點,周彤突然給我打電話。
她聲音發抖。
“沈小姐。”
“他們讓我明天簽一份補充協議。”
“律師說,簽完以後,以前所有身份材料都由我個人負責。”
我和顧寧對視一眼。
沈家準備在認親前,先把偽造身份的風險全部推給周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