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調解那天,張偉比之前瘦了一圈。
供應商已經起訴,公司賬戶被依法凍結,員工也陸續離職。
他仍不肯認輸。
“林晚婚後一直參與公司經營,公司現在的債務,她也該承擔。”
周律師將公司工商檔案遞給調解員。
“林女士從未擔任股東、法人或高管,也沒有簽署任何擔保。”
“她向公司的四百二十六萬元,均有張先生簽字確認,法律性質是個人借款。”
張偉急忙反駁。
“她給錢時根本沒說要我還!”
“那你為什麼每年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