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那天,下了很大的雨。
法院裏坐滿了受害者家屬。
有母親抱著女兒照片。
有父親把尋人啟事折得發白。
法官宣讀結果時,我坐得很直。
“被告人馬承業犯故意殺人罪、非法拘禁罪、侮辱屍體罪等,數罪並罰,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”
馬承業沒有喊。
他隻是低著頭,肩膀抖了一下。
溫晴被判無期。
她聽到結果時尖叫起來。
“我沒殺人!我隻是帶看房!”
公訴人冷冷看她。
“你明知夜間帶看存在重大危險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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