賬冊公布後的第四年,我成立了一家尋親基金會。
這些年,我們找回了二十六個被拐的孩子。
他們有的已經成家。
有的人無法接受養父母就是當年的買家。
還有人回到故鄉時,親生父母早已不在人世。
可至少,他們終於知道自己是誰。
一個女孩找到我時,已經二十八歲。
她五歲那年被王春梅賣到山區。
為了逃離買家,她從二樓跳下去,落下了終身殘疾。
她坐在輪椅上,將一束花放到我麵前。
“如果不是你,我永遠不知道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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