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誰也不知道,海城千金辛曼之是屍語者。
她靠著能聽見屍體說話的能力,不僅破解了世界疑案,還抓捕了流竄六省的人販子,成為國內首個獲得一等功的女法醫。
可就在她即將領獎時,丈夫鐘嶼風卻紅著眼告訴她:
“曼曼,我們的女兒被人拐走了!”
為了找出拐走女兒的凶手,辛曼之拚了命地工作。
可熬了整整三年,都沒有半點消息。
直到她第999次驗屍時,耳邊卻驟然響起了六歲的女兒念念稚嫩帶著哭腔的聲音。
“媽媽,拐賣我的人就是爸爸!”
“爸爸一直抽我的血,說隻有我的血才能救婉柔阿姨的兒子,可是抽血好痛......真的好痛。”
“媽媽,我好想你......可我運氣不好。”
“明明已經趁爸爸不注意跑了出來,卻又在過馬路時被車撞死,再也沒辦法回家了。”
“媽媽,答應我,你一定要離開爸爸。”
“下輩子,我還要做你的女兒。”
話音落下的瞬間,辛曼之渾身血液都凝固了。
她腦子嗡了一聲,瘋了似的撲上去摸索,終於在屍身的右手臂上發現一枚梅花痣——
那是念念身上才獨有的胎記!
所以,眼前這具麵目全非,渾身布滿針孔的屍體,真的是她找了三年的女兒,念念!
那一刻,辛曼之渾身劇烈顫抖起來。
眼淚如決堤的洪水,洶湧而出,壓抑已久的思念全部變為痛苦與絕望,幾乎快要逼瘋她!
她不敢想象,念念生前遭受了多少折磨。
更不敢想象,這一切的罪魁禍首竟然是她的丈夫鐘嶼風和閨蜜謝婉柔!
辛曼之懷著滿腔的憤怒,驅車趕回別墅,才剛要推開門,便聽見裏麵的嬉笑的喧鬧聲。
“嶼風,恭喜啊,睿睿的病終於痊愈了。”
鐘嶼風的好兄弟舉起酒杯,笑道:
“真是沒想到,你瞞兄弟們瞞的這麼死,虧我們還以為婉柔的兒子睿睿是她前夫的孩子,誰知竟是你的。”
“丟了個念念,又來了個睿睿,真是好福氣啊。”
客廳裏,鐘嶼風臉色微微陰沉:
“這件事,誰也不許告訴曼曼。”
鐘嶼風的兄弟們立刻做了一個閉嘴的手勢。
然而,一旁的謝婉柔卻眼眶發紅:
“可是嶼風,我們這樣對曼曼公平嗎?”
“她是我二十幾年的好閨蜜,可我們卻......”
鐘嶼風心疼地將她攬入懷中,安慰道:
“我們不告訴她真相,也是為了她好。”
“難道你想告訴她,其實你才是我的初戀,我當年拚了命的追求她,是因為被你甩了我氣不過。”
“還是告訴她,念念沒有失蹤,而是被我帶走關在地下室,因為我們的兒子睿睿得了罕見的血液病,隻有抽念念的血才能讓他活命?”
謝婉柔紅著眼搖搖頭,埋在了男人懷裏。
“不,她接受不了的。”
轟——
門外的辛曼之猛地頓住腳步,死死捂住嘴,五臟六腑一陣絞痛。
原來......真相竟是如此不堪。
大學的畢業典禮上,鐘嶼風對她一見鐘情。
為了能夠獲得她家人的認可,他隻花了三年時間,就從出身貧寒的窮小子一躍成為了金融圈新貴。
外人都說,他這是走了狗屎運。
可隻有辛曼之知道,他這三年是怎麼熬過來的。
最難的時候,他白天送外賣,晚上跑滴滴。
哪怕四十度的高溫,皮膚被曬傷,也不曾放棄。
正是靠著這樣的毅力,才打動了她的三個哥哥。
結婚後,他更是將她寵上了天。
就連念念失蹤後,人人都怪她的工作,得罪了那些黑惡勢力,才讓他們報複在女兒身上時,也是他始終堅定地擋在她身邊。
她以為,這就是愛了。
卻沒想到......愛是假的,閨蜜情也是假的。
鐘嶼風真正愛的,是她的好閨蜜謝婉柔,還有他們的兒子睿睿!
為了給睿睿治病,不惜將她的念念當作血包!
現在,鐘嶼風和謝婉柔的兒子痊愈了。
可她的念念卻再也回不來了!
她好恨,恨不得殺了他們這對狗男女,再在他們身上砍下三百刀,給她的念念贖罪!
強烈的恨意刺激得女人雙眸赤紅。
可理智又讓她停住了腳步,現在還不是為念念報仇的好時候,因為......沒有證據能證明念念的死與鐘嶼風和謝婉柔有關。
鐘嶼風依舊是外人眼裏的好丈夫和好爸爸。
而她要做的,就是揭穿他的真麵目!
想到這裏,辛曼之毫不猶豫地撥通了總裁大哥,影帝二哥,和教授三哥的電話。
“哥,鐘嶼風就是帶走念念的罪魁禍首!”
“我要和他離婚,讓他血債血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