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晚上,我沒回那個家。
我在律師事務所樓下等到天亮。
八點,王律師開門,我把三份備份拍在他桌上:
一份U盤,一份網盤鏈接,一份刻好的光盤。
"王律師,離婚。我要她淨身出戶。"
王律師翻完材料,推了推眼鏡:
"證據鏈完整,錄音、視頻、聊天記錄、訂房記錄,全齊。淨身出戶,有把握。"
"那就辦。"
第二天,起訴狀遞進法院那天,林薇堵在了我家門口。
她穿著那件起球的舊外套,妝也沒化,眼睛腫得像核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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