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當天晚上,爸媽把親戚都叫來了。
他們不敢在姐姐的公寓久留。
怕鄰居知道,宋家那個跳河死去的大女兒,其實一直活著。
於是所有人分批到了我家。
大姨、舅舅、姑媽,還有幾個我叫不上名字的表親。
他們坐滿了狹小的客廳。
姐姐坐在沙發中間,媽媽緊緊握著她的手。
爸爸站在窗邊抽煙。
沒有一個人問我,這七年是怎麼過來的。
大姨先歎了口氣。
“寧寧,安安活著是好事。”
“你別鑽牛角尖。”
我看著她。
“三年前,你陪我去河邊給姐姐燒紙。”
“你知道她活著?”
大姨臉色變了。
舅舅咳了一聲。
“大家也是怕你受不了。”
“怕我受不了,還是怕我知道?”
客廳安靜下來。
媽媽忽然拍了拍桌子。
“夠了!”
“這些年我們對你還不夠好嗎?”
“你上大學,家裏沒讓你輟學。你要去臨江工作,我們也沒攔你。”
“安安不一樣,她吃過苦,心理也受過傷。我們多照顧她一點,怎麼了?”
我看著她。
“你們有錢。”
“有錢給她買房,買包,送她出國。”
“卻騙我家裏窮,讓我自己貸款,自己打工。”
“為什麼?”
爸爸掐滅煙。
“因為你比她堅強。”
又是這句話。
姐姐走失前,爸媽也總這麼說。
我摔倒了,媽媽說寧寧堅強,自己爬起來。
姐姐哭了,爸爸就會立刻抱她。
後來姐姐回來。
我每一次退讓,都變成理所當然。
因為她受過苦。
而我比較堅強。
我點點頭。
“原來堅強的人,就活該什麼都沒有。”
姐姐紅著眼看我。
“寧寧,我沒想搶你的。”
“我隻是想要回本來屬於我的東西。”
“爸媽不是東西。”
我說。
“可你們都把我當成可以隨手丟掉的東西。”
媽媽氣得發抖。
“你姐姐為了這個家,連命都差點沒了!”
“她沒有差點沒命。”
“她是故意跳下去,讓你們恨我。”
“宋心寧!”
爸爸厲聲打斷我。
“別再說了。”
“你姐姐現在不能受刺激。”
我看向姐姐。
“她不能受刺激。”
“那我呢?”
“我十五歲那年,以為自己害死了親姐姐。”
“我連續七年不敢吹生日蠟燭,不敢過生日,不敢花你們的錢。”
“我把兼職費寄回來,怕你們吃不好、住不好。”
“你們收錢的時候,有沒有一秒覺得愧疚?”
媽媽避開我的眼睛。
“那是你孝敬我們的。”
“對。”
我笑了。
“以後不會了。”
我回房拿出行李箱。
身份證、畢業證、銀行卡、電腦。
除此之外,我什麼都沒拿。
媽媽跟到門口,終於慌了。
“寧寧,你要去哪?”
“臨江。”
“你不是明天才入職嗎?”
“今晚的車。”
爸爸沉著臉。
“你走出這個門,以後別後悔。”
我回頭看他。
“後悔什麼?”
“後悔終於知道,原來你們不是沒能力愛我。”
“你們隻是不想。”
姐姐忽然哭著說:
“寧寧,你不要走。”
“你走了,爸媽會傷心的。”
我看著她。
“姐姐。”
“你不是最希望我離遠一點嗎?”
她的臉色白了。
我拖著行李箱下樓。
手機響了一聲。
是媽媽發來的轉賬提醒。
兩百塊。
備注是:
【路上吃飯。】
我沒有收。
走到小區門口時,我打開手機銀行,取消了每月自動轉給父母的生活費。
隨後把這些年所有轉賬、貸款和兼職收入整理成文件。
從今晚開始,該害怕的人,不是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