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舅舅實在不忍,奪過遙控。
“姐,多多和珠珠一樣都是你的孩子,你不能厚此薄彼!”
媽媽語氣不屑。
“我有善良的女兒珠珠就夠了,要不是遺棄犯法,我早在餘多多第一次撒謊時就把她丟了。”
我碰不到人,可能碰得到實物。
我本想把姐姐藏在口袋裏的金表拿出來,證明清白。
可媽媽方才的話,讓我愕然。
原來,媽媽有餘珠珠就夠了。
而我餘多多,名字倒過來的意思就是多麼多餘。
我收回手,什麼也不想做了。
或許等媽媽發現我死了。
我就能投胎轉世。
“餘多多,你裝死不說話是吧”媽媽呼吸加重“行,從現在起,你不許吃飯,反正死人是不需要進食的!”
次日。
媽媽故意煮了一桌我愛吃的。
“珠珠,多吃點蝦,吃剩倒給狗吃!”
她提高音量,誓要讓我聽見。
往後的每一餐。
媽媽都如此。
她篤定我會扛不住饑餓,灰溜溜走出房間向她認錯。
這是她作為母親,維護權威的手段。
上次,姐姐汙蔑我碰倒外婆生前最喜歡的蘭花。
媽媽看了我的“壞”手環,直接撤掉我的碗筷。
硬生生餓了我兩天。
餓到我扛不住,狂扇自己耳光,向她道歉。
她才扔給我一個饅頭,說:
“錯不可怕,可怕的是,知錯不改。”
思緒回籠。
舅舅心不在焉,時不時望向我的房間。
“姐,多多已經一天半沒吃飯了,再下去會餓壞的。”
媽媽夾了一口鮑魚,胸有成竹。
“按我的經驗,撒謊精絕對扛不過三天,就會哭著跟我認錯。”
我瞧著,聽著,笑了。
多麼高高在上刻薄的預判啊。
“可是媽媽,死人是不會感到餓的,”
媽媽聽不見,我依然想說。
第四天。
媽媽直接把餐桌搬到我房間門口。
架了風扇,飄散飯菜的香味。
第五天。
媽媽徹底沒了耐性,把我的專屬碗筷丟進垃圾桶。
舅舅左右為難:
“姐,這是多多的東西。”
媽媽情緒激動。
“我是她媽,她到現在都在跟我杠,簡直是白眼狼,索性把她的東西全丟了,以後這個家沒她的位置!”
舅舅從門縫中遞了張紙條。
【多多,跟你媽服個軟吧,她就是要麵子。】
姐姐則十分體貼地提出,要帶媽媽去附近城市玩兩天。
媽媽一口答應。
“眼不見心不煩,生了餘多多這個撒謊精,脾氣還強,我早晚被氣死!”
舅舅擔心她們的安全,跟著一塊離開。
我的“靈魂”,不受控地跟著媽媽。
一路上,他們歡聲笑語。
托他們的福,我見到從未見過的風景。
姐姐比較淡定。
畢竟她十歲起,就參加過國內外的夏令營。
不像我,誤把夏令營的價格多報了兩毛錢,被媽媽視為撒謊,直接斷了旅遊資格,整整十八年都沒出過市區。
在旅遊地吃特色美食時,舅舅提起我。
“姐,你出門前給多多留錢了嗎?別真把她餓出毛病。”
媽媽撈起一塊毛肚,放進姐姐碗裏。
滿不在意:
“廚房有泡麵,她就算不會煮,掰碎了也能吃好幾天。”
姐姐咬筷。
“妹妹要是出門行騙,騙吃騙喝怎麼辦?”
媽媽立馬接話,表情陰狠。
“那我就掐死她,讓她這輩子都不能說謊騙人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