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天後,顧彥川主動約陳律師談財產。
他大概還以為,我起訴離婚是為了爭錢。
“共同存款都給她。”
“婚禮損失也由我承擔。”
“隻要她撤訴,條件還可以談。”
陳律師把他的話轉告給我時,我正在公司開會。
我隻回了一句:
“把清單發給他。”
我的婚前房產、嫁妝車和父親贈與我的股份,與顧彥川沒有關係。
雙方真正的共同財產,隻有二十多萬元存款。
其中大部分還是婚後我的工資和獎金。
顧彥川看完清單,臉色很
未解鎖章節
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
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
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