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江小姐,對方聘請了律師,提出和解意向。"
一周後,何律師打來電話。
"和解?什麼條件?"
"經濟補償一百萬,外加公開道歉。條件是你撤回報案,不追究刑事責任。"
一百萬。
三年的自由,三年的青春,三年被人當猴耍的日子。
"拒絕。"
"你確定?"
"確定。非法拘禁三年以上,最高可判十年。一百萬買不了十年。"
何律師沉默了一下。
"對方的律師暗示,如果你堅持追訴,他們會主張你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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