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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月後,沈延平因雇凶殺人未遂、騙保未遂等罪名被提起公訴。
法庭上,我媽作為證人出庭,哭著說那份保險單是她自己辦的,跟沈延平沒關係。
法官問她為什麼要這麼做。
她說:“我想給兒子留點錢。”
全場嘩然。
但證據鏈完整,沈延平的罪行無可辯駁。
最終,他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宣判那天,我坐在旁聽席上。
沈延平被帶走時,回頭看了我一眼。
那一眼裏,沒有悔恨,沒有愧疚,隻有徹骨的恨意。
“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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