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景不長。
第一個月,陳銘帶著林婉清和兒子吃了好幾頓大餐,還給她買了一個兩萬多的包。兒子也跟著沾光,要什麼買什麼,高興得不行。
第二個月,陳銘開始捉襟見肘了。
他工資才八千多,房貸要還一萬二。離婚後房子歸我,但學區房那套還在還貸,現在是他自己在還。加上日常開銷、兒子的學費、補習班費用,根本不夠。
他打電話給我,讓我多給點撫養費。
我說:“法律規定的金額,一分不會少,多的沒有。”
他在電話那頭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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