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個月後。
法院的終審判決準時下達。
許青黎因犯故意殺人罪(未遂)、偽造證據罪,數罪並罰,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聽到判決的那一刻,她在被告席上當場暈厥。
趙芮作為從犯,因包庇罪和偽證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四年。
雖然不用立刻坐牢,但她不僅被學校開除。
至於那個幫著跑腿的李 強,也被判處一年半有期徒刑。
而王佳佳,雖然撿回了一條命,但因為脊椎受損嚴重,下半生隻能在輪椅上度過。
學校不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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