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月後,案件正式開庭。
檢方指控劉春梅犯故意殺人罪、詐騙罪未遂,並提交了完整證據鏈。
銅鎮紙上的血跡證明凶器與死者有關。
銀行監控證明她提前盜取並事後送回凶器。
糧倉內的血跡、三輪車殘留和水庫路線還原了殺人拋屍過程。
搜索記錄、替身衣物和周守成錄音,則證明她在丈夫死亡前便開始準備冒名取款。
劉春梅的辯護人提出,她長期受到丈夫精神控製,案發時存在激烈爭吵,希望認定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。
檢方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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