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的親生父母就在酒店外麵。
準確來說,是在酒店噴泉旁邊第三棵發財樹後麵。
我按地址準備打車時,忽然發現那裏有兩顆腦袋時不時探出來。
一個中年男人抱著紙袋,一個女人則踮著腳朝酒店門口張望。
他們看上去想靠近,又不敢靠近。
我試探著走過去。
女人一看見我,眼眶瞬間紅了。
“知意?”
這兩個字喊得很輕,像怕認錯,也像怕驚動什麼。
我的喉嚨忽然有些發緊。
“你們是......”
“我是媽媽。”
女人說完便慌忙補充。
“我是說,我是你親生母親。我叫宋晚,你要是不習慣,可以先叫阿姨。”
旁邊的男人連忙自我介紹。
“我叫蘇文山,是中學美術老師。這是我的教師證、身份證,還有我們做的親子鑒定。”
他說著便從紙袋裏往外掏東西。
身份證、戶口本、教師證、房產證,甚至還有一張無犯罪記錄證明。
我看得目瞪口呆。
“最後一張為什麼也帶來了?”
蘇文山認真解釋:
“怕你覺得我們不像好人。”
宋晚推了他一把。
“你抱著全套證件躲在樹後麵,更不像好人。”
我沒忍住笑出了聲。
兩個人同時安靜下來,緊張地看著我。
我吸了吸鼻子,輕聲開口:
“爸,媽,我們回家吧。”
宋晚的眼淚立刻掉了下來。
蘇文山轉過身,偷偷用袖口擦眼睛,又鄭重宣布車停在對麵。
我以為會看到一輛普通轎車。
結果他們帶我來到兩輛共享單車前。
“車送去修了。”
蘇文山有些窘迫。
“要不我們打車?”
我低頭看了看身上的婚紗。
十分鐘後,舊城區出現了一道奇景。
我穿著婚紗坐在共享單車後座,懷裏抱著十八萬婚宴蛋糕;宋晚騎車跟在旁邊,一路提醒蘇文山慢點。
路人紛紛拍照。
還有人衝我喊:
“姑娘,逃婚成功了嗎?”
我豎起大拇指。
“圓滿成功!”
新家在一棟老樓的四層。
房子不大,卻收拾得很幹淨。陽台擺滿花草,客廳裏堆著舊書,牆上掛著蘇文山畫的畫。
沒有冷冰冰的大理石,也沒有時刻站得筆直的傭人。
宋晚打開冰箱,把準備好的菜全端出來。
紅燒肉、糖醋排骨、可樂雞翅,還有一大盤炸雞。
我盯著桌子,半天沒動。
她頓時慌了。
“是不是不合胃口?”
“不是。”
我拿起一塊炸雞,聲音都有些顫抖。
“我上一次吃這個,是十二歲。”
因為薑嵐認為油炸食品不健康,從那以後,炸雞便在溫家成為違禁品。
宋晚心疼得眼睛又紅了。
“吃,今天隨便吃。”
“要是不夠,媽再給你點兩桶!”
我吃了兩塊炸雞,三塊排骨,還喝了一整罐可樂。
沒有人提醒我控製體重。
蘇文山隻擔心我噎著,給我盛了碗湯。
吃完飯,他們帶我看房間。
朝陽的小屋原本是蘇文山的畫室,如今已經收拾幹淨,桌邊還放著一台嶄新的縫紉機。
“明珠說,你小時候喜歡畫衣服。”
宋晚小心地問:
“現在還喜歡嗎?”
我望著那台縫紉機,怔了很久。
“喜歡。”
“那就繼續學。”
蘇文山笑道:
“畫室讓給你。爸爸可以去陽台畫,光線也不錯。”
“不用,我——”
“用。”
他難得強硬一次。
“這是你的家,不需要事事征求我們的允許。”
我的眼眶忽然發熱。
臨睡前,宋晚敲門進來。
她從盒子裏拿出一隻很小的銀鐲,邊緣已經有些發黑。
“這是你出生時戴的。”
她把銀鐲放進我掌心,淚水一滴滴落下來。
“醫院失火後,所有人都說孩子找不回來了。”
“可媽媽一直留著它。”
她抱住我,泣不成聲。
“知意,媽媽一直在等你回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