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月後,法院作出判決。
準予我和林晚晴離婚。
她婚內轉移的財產需要全部返還。
因她存在重大過錯,她提出的高額補償請求沒有得到支持。
至於涉嫌犯罪的部分,將由另案繼續處理。
宣判結束時,林晚晴坐在被告席上,遲遲沒有起身。
她盯著那份判決書,像是不認識上麵的字。
五年前,她拿著結婚證對我說:
“程硯,這輩子你都別想甩掉我。”
當時我笑著答應,永遠不會。
如今,蓋著公章的判決告訴我們,這段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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