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離婚開庭時,顧晚晴瘦了很多。
她穿著我們登記結婚那天的白色襯衫,手上還戴著婚戒。
輪到她陳述時,她堅持不同意離婚。
“我和陸崢有感情基礎。”
“現在的矛盾,隻是因為女兒去世後,我們都無法控製情緒。”
審判人員問她:
“對方已經明確表示不願繼續共同生活,你認為還有修複的可能嗎?”
“有。”
顧晚晴幾乎沒有猶豫。
她提交了一組照片。
照片裏,念念原來的房間已經恢複。
小熊牆紙、星星燈、粉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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