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追款期限到了,媽媽隻還了三萬元。
剩餘九萬,她提出用東屋抵償。
可評估人員上門後發現,那兩間房已經被寫進陳嬌的婚前贈予承諾。
雖然沒完成登記,陳嬌的丈夫卻拿著承諾書要求陳家履行。
一間房,被許給了兩個女兒。
區別是,我付過錢,陳嬌隻需要被偏愛。
媽媽終於沒法再用“一家人”把賬蓋過去。
她在調解室坐了兩個小時,麵前擺著我的轉賬記錄、裝修合同和她親筆寫的出資說明。
調解員問她是否承認欠款。
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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