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
會議室裏瞬間亂了。
方亦驍的律師高聲抗議。
遲硯聲卻沒說話。
他盯著屏幕,鏡片後的眼睛終於沉了。
我放出第一張照片。
二十年前檢驗科原始送檢記錄。
樣本編號A-17。
采血時間,淩晨一點十二分。
采血對象,方亦驍。
下一張,是鑒定報告對應樣本。
編號B-09。
采血時間,淩晨三點四十六分。
“兩個編號,兩個時間。”
我聲音很平。
“當年卷宗裏,沒有任何換樣說明。”
屏幕又切換到一段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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