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法警立刻上前,將他死死按住。
他像一條瀕死的魚,在絕望中徒勞地翻滾。
半個月後,判決結果下來了。
江硯舟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,且情節惡劣,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。
溫知夏因同樣的罪名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並強製接受精神治療。
除此之外,他們兩家還要共同承擔巨額的民事賠償。
李越的腿雖然保住了,但留下了終身殘疾。
社團裏的其他人,也都背上了沉重的心理陰影,甚至有幾個主動辦理了退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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