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那盤紅燒茨菇安靜地躺在餐桌中央,冒著騰騰熱氣。
楊建的巴掌拍在桌上,震得水杯發顫。
“十一塊錢一斤的茨菇你也舍得買?林曉先,你眼皮子怎麼這麼淺!”
他擰開一瓶進口酸奶,仰頭灌了一口。七塊錢,喝得理所當然。
四個茨菇,三塊七毛四,我被罵得狗血淋頭。
“我每個月掙一萬多,房貸車貸哪樣不是我扛著?錢交到你手裏,你就這麼造?”
我攥緊筷子,沒吭聲。
這五年,我的工資卡被他捏死,每月六七千全填了家用。
家務全包,冰箱裏永遠是打折菜、特價蛋。
整整一個月沒碰過紅燒肉。
而他的工資,說是“存起來應急”,我連看一眼的資格都沒有。
這就是把錢交到我手裏?
今天,我買了三塊七毛四的茨菇。
成了敗家、眼皮子淺、不配過日子的罪證。
“你娘家那條件,指望不上!你爸媽老了,你弟還沒成家,以後全是你的負擔!”
“你現在還大手大腳——”
他越說越起勁,仿佛在享受這場審判。
我看著他,看著那盤茨菇。
胃裏一陣翻湧。
不是餓,是惡心。
“不吃了。”
我撂下筷子,聲音平靜得連自己都意外。
“不吃就滾!愛吃不吃!餓死你也沒人管!”
身後是他勝利者般的叫囂,碗碟摔碎的聲音,自言自語的咒罵。
我走進臥室,反手鎖上門,靠著門板緩緩滑坐到地上。
絕食,不是為了抗議他。
是為了讓我自己記住——
我憑什麼不配吃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