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坐在原告代理席上。
嚴格來說,我還不是律師,隻是以公司法務代表的身份出庭。
但我準備的材料比對方律師準備的齊全三倍。
對方律師翻了翻我的證據目錄,臉色變了又變。
庭審結束,法官當庭宣判:
被告償還全部貨款八十萬元及違約金。
走出法院的時候,東哥站在台階上,深吸了一口氣。
"老子以前覺得法律是有錢人的玩具。"
他回頭看了一眼法院大門上方的國徽。
"今天才知道,這東西,老百姓也能用。"
阿傑在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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