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審了八個月。
劉銘辰的律師換了四批。
第一批說他隻是策劃者,沒有親自實施。
第二批說他患有抑鬱症,判斷能力下降。
第三批把責任全推給韓美美。
第四批最直接,提出二十億和解。
我一次都沒見。
開庭那天,劉家把能請的人都請來了。
有人勸我給彼此留一條路。
有人說得饒人處且饒人。
還有一位所謂的長輩指著我說:
“你現在不是活得好好的嗎?”
我抬起左手。
兩根義指在燈光下泛著冷光。
“要不您切兩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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